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3-062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部分监事及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减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拟减持主体持股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其中限售股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王明舟 监事 1,036,035 0.3155% 0 首次公开发行前及转增取得股份
张迅雷 高管 220,000 0.0670% 132,00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秦毅 高管 200,000 0.0609% 120,00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许荣滨 高管 240,000 0.0731% 152,00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宇汝文 高管 200,000 0.0609% 120,00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吴红英 高管 120,000 0.0365% 72,00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宋超江 高管 170,000 0.0518% 110,00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1、监事王明舟持有股份已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其余高管
持有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解除锁定并上
市流通。
公司非公开发行 40,298,507 股股份登记尚在办理中,下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要,上述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拟减持数量 拟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减持时间 拟减持方式
不超过(股) 不超过
王明舟 监事 259,000 0.0789% 集中竞价
张迅雷 高管 55,000 0.0167% 集中竞价
本减持计划披
秦毅 高管 50,000 0.0152% 集中竞价
露之日起 15
许荣滨 高管 60,000 0.0183% 集中竞价
个交易日后的
宇汝文 高管 50,000 0.0152% 集中竞价
吴红英 高管 30,000 0.0091% 集中竞价
宋超江 高管 42,500 0.0129% 集中竞价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股份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
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796,950 股
王明舟 1,036,035 0.3155%
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239,085 股
董事、监事、
张迅雷 220,000 0.0670% 其他方式取得:220,0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秦毅 200,000 0.0609% 其他方式取得:200,0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许荣滨 240,000 0.0731% 其他方式取得:240,0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宇汝文 200,000 0.0609% 其他方式取得:200,0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吴红英 120,000 0.0365% 其他方式取得:120,0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宋超江 170,000 0.0518% 其他方式取得:170,0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注:监事王明舟 IPO 前持有公司股份 769,950 股,其他方式取得 239,085 股系 2017 年年度权
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持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原因
区间 源
王明舟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3/8/30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259,000 股
得
张迅雷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3/8/30 按市场价 其他方 个人资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55,000 股
秦毅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3/8/30 按市场价 其他方 个人资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50,000 股
许荣滨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3/8/30 按市场价 其他方 个人资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60,000 股
宇汝文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3/8/30 按市场价 其他方 个人资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50,000 股
吴红英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3/8/30 按市场价 其他方 个人资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30,000 股
宋超江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3/8/30 按市场价 其他方 个人资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42,5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监事王明舟先生在公司IPO时做出承诺:1、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发行上
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五洲新春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在以上12个月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1)将如实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2)每
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3)本人
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高级管理人员张迅雷、秦毅、许荣滨、宇汝文、吴红英、宋超江需遵守:在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1)将如实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
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
持期间内,其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
具体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和减持数量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述人员在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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